防疫優先!北部6地檢署暫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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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閩生、黃必成∕台北報導

針對全台疫情急劇升溫,為降低人員移動造成疫情擴散,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十六日籲請民眾注意,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地檢署至二十八日暫緩開庭及到案執行。苗栗地檢署則延至三十一日。

高檢署指出,在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除雙北地區的檢察署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法務部與高檢署指示,採取具體防疫作為配合辦理外,其他地檢署如有居住於雙北的當事人或如辯護人、告訴代理人、證人、鑑定人等的訴訟相關人員,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的案件外,基於防疫優先,可視轄區疫情狀況,因地制宜考量是否暫緩或彈性調整開庭與到案執行時間。

此外,各檢察署若有暫緩或調整開庭或到案執行時間,要先以跑馬燈、臉書或於官網上公告等方式,公告周知相關暫緩開庭或到案執行事宜,並輔以適當方式通知個案當事人及訴訟相關人員,確保安全防疫。民眾如仍有疑義,可撥打各地檢署電話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