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複雜性哀傷」諮商師:須做到生死兩相安

3625
王昭惠諮商師說我們必須珍惜與親人的相處,適時道出愛和感謝,互相包容體諒,若有衝突也要趕快和好,避免遺憾。(王昭惠提供)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當親友往生後,若哀傷程度持續了二、三年以上沒有減輕,心理學上便稱之為「複雜性哀傷」。諮商心理師王昭惠指出,要預防複雜性哀傷,必須在親人在世時好好珍惜,與親人好好相處,若已得知親人即將離世,就須做好心理上及後事的準備,以達到「生死兩相安」,避免遺憾,就可較快從悲傷中走出來。
王昭惠表示,根據心理學的壓力量表統計,承受壓力值的第一名是喪偶,第五名則是喪親。台灣每年有十七萬人死亡,在親人過世後三到六個月內的哀傷反應,稱之為「正常性哀傷」;但在華人社會中,往往認為「節哀順變」,不宜悲傷太久,導致沒有好好處理情緒,而出現延遲性的哀傷反應;此外,若親人為意外或自我傷害死亡,或父母親面臨子女喪生,因為缺乏心理準備,或過度承擔親人死亡的責任,也容易產生「 複雜性哀傷」 。
王昭惠指出,「複雜性哀傷」其反應包括觸碰到任何和往生者有關的事情時,再細微也會觸發強烈悲傷;可能會模仿往生者在世時的行為;甚至會出現往生者曾有過的生理症狀,如胃痛或胸悶等;也可能是會保留往生者使用過的環境,一直停留在親友還在的生活模式等等,變得較為孤立不想與人接觸,或不想與他人提及往生者,並產生憂鬱、焦慮或恐慌等情緒。
至於親人因突發意外而驟然過世的情形,在世者在三個月至半年內應盡量維持生活的穩定,不要搬家、換工作、分手或離婚等,以免再增加其他的壓力。
臨床上,通常心理諮商師會引導個案釐清責任,降低「沒有照顧好往生親人」的罪惡感。引導個案想像親人還在眼前,說出想說的話,或者寫一封信給過世親人;若是曾答應過往生者的事,便去實踐諾言,或帶著往生者的遺物一起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