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防疫優先 戶籍登記逾期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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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落實防疫,減少民眾外出與接觸,內政部除呼籲民眾善用線上申辦戶籍登記外,對於線上登記完成後,如需到戶政事務所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無法線上申辦者,可於解除第三級疫情警戒後再行申辦,逾期申辦政府將不會予以裁罰。

防疫關鍵時刻,內政部長徐國勇昨日再度呼籲民眾多利用線上申辦地政、人民團體等服務,減少外出。此外,配合防疫,內政部也表示,已延長不動產專業人員證照效期至今年九月一日,不必擔心證照逾期失效。

內政部表示,依戶籍法規定,戶籍登記異動後,要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且戶籍登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天內申請,出生登記需於六十天內辦理。逾期將處以三百元至九百元罰鍰。

基於防疫特殊考量,內政部已通函各地方政府,對於申辦的法定期間最後期日在本月十九日以後,且仍屬第三級警戒期間者,逾期申辦不予處罰。

內政部希望民眾在這段期間減少出門,等解除第三級警戒後,再到戶所辦理即可,一同齊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