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延長暫緩傳訊當事人及居家辦公至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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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因應全國三級警戒延長,二十六日召開會議決議延長暫緩傳訊當事人,員工居家辦公措施也跟著延長至六月十四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二十五日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六月十四日,彰化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二十六日召開防疫應變小組會議,決議(一)依據高等檢察署指示,該署於五月十六日會議,所具體揭示之因應措施,即除具有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之案件外,原則均取消庭期、暫緩傳喚當事人(含律師)到庭(含假釋、保護管束、採尿報到等)及到案執行,延長至六月十四日。該署亦將主動聯繫相關當事人上述事宜。(二)另於五月十九日會議決議實施所屬同仁居家辦公措施,亦延長至六月十四日。

彰檢表示,該署所轄彰化縣境疫情未見趨緩,本於防疫為先,兼顧當事人權益之規劃,有關該署偵查、觀護及執行等相關業務,呼籲民眾如有疑義,以電話詢問承辦股、或該署「為民服務中心」(電話:八三五七二七四轉三二二),案件資料及書狀則以郵遞方式為之,避免民眾到署,造成群聚及跨區人員流動,共同落實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