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農業獎勵補貼 明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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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計畫將於六月一日起受理申請。補貼期限從一0九年六月一日至一一0年五月三十一日。符合資格農民可於六月三十日前,備妥申請書及身分文件、土地謄本、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或當年度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存摺等文件影本,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政府鼓勵農民轉型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通過有機驗證、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認通過的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申請審查通過後,可按有機或友善土地狀態,每年每公頃核發三至八萬元不等的獎勵補貼款。

農糧署南區分署長羅正宗指出,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法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也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此耕作方式不僅有利於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也能生產更安全的農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農糧署一0六年起針對從事有機及友善耕作土地,依據綠色給付概念,提供維護生態保育獎勵及有機農業生產補貼,符合資格的農民均可申領。一0八年五月農糧署訂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將上述補貼納入法規辦理。希望農友實質得到經營保障,安心轉型有機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