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釁警方「開槍打我啊」 精耗女擋巡邏車罰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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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一名女子藉端滋擾一名男子,警方獲報前來處理,她不聽勸阻,揮舞手臂推警叫囂,甚至肉身擋在巡邏車前方,挑釁嗆警直接開槍,被移送法辦。法官認為她嗆警事證明確,而該女子也因精神耗弱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她二千元。

二0二一年四月七日晚間七點多,簡姓女子在新營區藉端滋擾黃姓男子,經黃報案後,員警到場請簡女離去,但她不理會勸阻,警方要帶她回派出所安撫情緒,她反而直接站在警車前方挑釁嗆警「你開槍打我啊,你開啊!」事後,警方帶她回派出所作筆錄,將她法辦。

簡女辯稱,案發當時,她覺得手被員警拉住,自己感到委屈才叫員警朝她開槍,而她站在巡邏車前則要跟巡邏車回派出所。法官勘驗警方蒐證秘錄器影像,認為簡女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但明顯違反社維法,由於她有精神耗弱情形,所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