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間嫖賭 祭重罰 6萬起跳 負責人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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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疫情吃緊,台南市對聚賭與色情嫖客等祭出重罰,不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三千元至九千元不等,疫情期間全部改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基本罰額六萬元起跳,賭場及色情場所負責人則加重一倍裁罰十二萬元,希望祭出重罰來堵防疫破口。

警方最近破獲一件聚賭與兩件色情交易,五月廿七日佳里分局查獲天九牌聚賭,十二名賭客及一名負責人,全部移由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賭客每人罰六萬元(以前都用社維法裁罰九千元),涉賭博刑責的負責人再加一倍罰,所以這個賭場總計被罰了八十四萬元。

另外,五分局於六月一日在台南火車站旁與西門路上兩棟大樓,分別查獲越南女子以「一樓一鳳」的方式賣淫,總共查獲十名越南籍撈女、一名嫖客及媒介者兩人,目前都已送衛生所篩檢,等待結果出來。警方將兩案十三人,全移由衛生局裁罰,十一名嫖客和賣春女同樣也是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每人用最低額六萬元處罰(以前嫖客和賣春女,皆用社維法裁罰三千元至四千五百元不等),兩名涉刑責的負責人再加一倍罰,所以這兩個色情場所總計被罰了九十萬元。

衛生局表示,防疫期間明定室內人數不得超過五人,戶外不能超過十人,避免疫情散播,所以,除了色情和賭場外,也嚴禁串門子打牌、打麻將、泡茶等行為,一經查獲違規,一定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