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醫療疏失案 病人家屬求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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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為林姓患者作兩次脊椎手術後,因病情惡化轉院並確診罹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隔年過世,家屬以醫療疏失為由向趙及麻豆新樓醫院求償四百多萬元敗訴,上訴二審,法官仍認趙對病人的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及醫療水準而駁回。還可上訴。

家屬說,林男於二0一六年十月下旬,因脊椎第四、五節崩塌,到麻豆新樓醫院由骨科醫師趙建銘看診,同月廿六日由趙開刀後出院;林因傷口持續疼痛及下肢麻痺回診,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由趙開第二次刀,發現傷口處已化膿且固定鋼釘斷裂,經清理傷口後,同年二月二日重新入釘縫合。

事後,林男仍覺身體不適數度回診,後來因白血球指數過高,同年四月十八日在身體背部出現紫斑紅,及全身紅疹、脫屑、搔癢、雙眼紅腫、嘴巴乾裂而無法進食,廿二日前往義大醫院就醫,五月四日確診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又過十天因肺炎、菌血症併敗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不治。

林妻質疑,趙對林男身體已出現多處紅疹、搔癢等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症狀,未採取必要措施,致錯失搶救時機,且趙在手術過程,發生鋼釘斷裂,顯見有瑕疵,她向趙及醫院求償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四百四十五萬元。趙及醫院否認有醫療疏失。

台南高分院依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報告,林男在麻豆新樓醫院住院期間的皮膚及黏膜表現,尚未出現讓臨床醫師懷疑當時病人有史蒂文生─強生症候群的病徵,趙建銘對病人的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及醫療水準,並無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