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男女群聚歡唱 吃60萬罰單

1197
十名男女群聚飲酒歡唱,警方不手軟,全部開罰單。(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十一日凌晨一時三十分,在七賢一路上某大樓內一間美容名店包廂內,發現有十名男女群聚歡唱,警方嚴厲執法,全數依法開罰,並將函送衛生局裁處斷水斷電。

警方接獲檢舉後,中正三路派出所長許志和便規劃勤務在旁守候埋伏,約凌晨一時三十分左右,警方發現該美容店傳出音樂聲,遂入內臨檢,看見包廂內有六男四女,在內飲酒唱歌,明顯違反不得超過五人群聚的禁令。現場並有六男一女未戴口罩。

楊姓負責人向警方供稱,因為疫情停業才找朋友到此飲酒聚餐唱歌,該包廂也無對外經營。警方蒐證後,現場十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當場予以舉發,至少每人都得吃上六萬元以上的罰單,一場聚會得負擔上代價六十萬元的罰鍰,得不償失。

另有關該址屬於應停業場所,涉有違規營業情事,蒐證函報衛生局認定、裁處斷水斷電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