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走廊 〉對向車左轉進入同一車道 右轉車要禮讓對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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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陳先生問:我開車行駛在市區內要右轉彎時,對向車道有一輛車正在左轉彎,因為我的車距離右轉彎的路口比較近,所以我就先轉進右轉彎車道的路口。但是對向車道的左轉車突然加速搶先左轉,我們二輛車擠在路口差點發生車禍,請問我可以檢舉對方違規行駛嗎?

 

答:對向行駛的二輛車,如果分別左右轉彎駛進同一車道時,究竟何人優先?首先,應該看欲轉進的車道有幾線道?如果欲轉進的是二線以上的快車道或一般車道時,右轉彎車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應進入內側車道,二車才不會發生衝突。但如果欲轉進的車道,只有一線快車道或一般車道時,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右轉彎車應禮讓左轉彎車先行。

上述的規定許多汽車駕駛人都不清楚,尤其是欲轉進的車道只有一線車道時,許多右轉彎車不會禮讓左轉彎車先行。因為右轉彎車較接近欲轉進車道的路口,會較左轉彎車先開進右轉道。而且左轉彎車在轉彎前,依規定應先在路口處打左轉燈號,等待對向的直行車優先通過,才能開始左轉,若對向車不直行而打右轉燈時,左轉車才會變成有優先通行權,可優先通過。但右轉車如果方向燈打得比較晚,此時早已進入路口處,大都先行右轉通過了,所以,現實狀況是,大部分對向行駛的兩車若要同時轉彎進入同一車道時,往往都是右轉車先行通過,左轉車才會轉進同一車道。

如果前述左轉車堅持其優先通行的權利,在路口處加速行駛,此時就會發生像陳先生這樣的狀況,險象環生。尤其是左轉彎車的對向,有二線以上的車道時,如果左轉彎車堅持要搶先左轉,極易與對向內側車道的直行車發生肇事,其實是很危險的,因此有些人會認為,左轉車優先通行的規定,實有修改的必要,較符合現實狀況。

(作者∕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蔡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