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防疫防災並進 勞動局危險機械申檢不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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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因應疫情,全國升至三級警戒,許多緊急防疫措施,已造成危險性機械及設備的檢查申請案,部分暫時停止。台北市勞動局表示,有關事業單位申請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案,仍會依規定派員實施檢查,如事業單位以防疫因素要變更檢查日期,則不得超過「檢查合格證的有效期限」,否則停用。

勞動局指出,防疫期間,為預防事業單位人員與勞動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的檢查員接觸,增加感染風險,以致於影響到危險性機械設備的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相關權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於六月二日函知全國各檢查機構,推出「因應疫情影響檢查機構受理事業單位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申請案處理原則」,作為執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檢查申請案的依據。

依據該處理原則說明,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有關事業單位申請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案,檢查機構依規定派員實施檢查,如事業單位因防疫事由,不能配合檢查,擬變更檢查日期,可不受「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第十四條,有關三日前通知延期的限制,無需另行繳費。

但該處理原則強調,若變更檢查日期,導致超過檢查合格證有效期限,該事業單位的危險性機械設備得依規定停用,非經再檢查合格者,則不得繼續使用。

勞動局長陳信瑜強調,在防疫與機械設備使用安全間取得平衡,是勞動局防疫期間執行業務的重要指導原則,在防疫期間,除了保障勞工健康外,也呼籲雇主恪遵相關規定,提早向檢查機構提出檢查申請,以保護勞工作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