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實聯制 法官爆遭警用來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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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因應全國進入第三級警戒,行政院推動簡訊實聯制,讓民眾掃碼進出店家,協助未來疫情調查,不過,近日有法官質疑,刑警濫用實聯制資訊逮捕嫌犯。NCC二十日表示,刑事警察局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取得簡訊內容,並未向指揮中心調閱,政府未違反承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簡訊實聯制」僅供防疫用途,是由指揮中心向五大電信業者取得相關資料,刑事局未曾調閱;而各電信業者除提供指揮中心作疫調外,未曾提供一九二二資料給其他任何單位,政府未曾違反僅供防疫之用的承諾。

NCC指出,刑事警察局為犯罪偵防,是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向法官申請通訊監察書,經法官同意後,於其通訊監察系統進行監察,檢警單位可聽到或看到受監察人所有通訊內容,包含發送給一九二二簡訊內容,為經法官許可的合法調查行為。

此外,指揮中心昨也請警政署通令所有警察機關,主動不使用因通訊監察獲得的簡訊實聯制內容,避免造成外界不必要的誤解。NCC重申,簡訊實聯制是重要科技防疫措施,嚴謹遵守限定防疫目的、最小化蒐集、保留二十八天即刪除等原則,會再督促電信事業於受理任何用戶資料調取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