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航空城地上改良物徵收案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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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七日開會,審議通過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的其他搬遷區地上改良物徵收案。內政部指出,將請民航局與桃園市政府加強與被徵收戶說明與協議,並落實先建後遷等措施;若建物所有權人在徵收後還有居住需求,仍可繼續居住至民國一一三年十月再行搬遷。

內政部表示,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案,區內土地已於一0九年六月核准徵收,共有九成五的土地所有權人選擇領回抵價地。

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昨日審查其他搬遷區的地上改良物徵收案,主要因民航局及桃園市政府於先前辦理公聽會及協議價購會議時,有五成以上民眾希望能儘早搬遷,以比照優先搬遷區享有優先搬遷獎勵金及房屋補助等優惠措施,因此向內政部申請徵收。

本次審議的其他搬遷區內現況多作農業使用,目前已有七成五的地上物達成價購協議。為尊重多數所有權人提早搬遷訴求,兼顧補償標準公平一致性,並配合搬遷後工程規劃需要,因此就無法達成協議的地上物審議通過准予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