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電影院特定行業 仍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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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長侯友宜昨日宣布,市轄電影院、網咖、電玩、夾娃娃機等特定行業仍暫停營業,違者都將開罰。(記者吳瀛洲攝)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八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廿六日,但部分管制十三日起適度鬆綁;新北市長侯友宜九日下午防疫應變會議中表示,全市轄十五家電影院維持暫停營業,公有健身場館原則上室內空間不開放,私人健身房可開業,但須依循中央相關指引,違反相關規定就會裁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

市府經發局也公告網咖、電玩等十種特定行業及夾娃娃機、釣魚(蝦)場、桌遊社等八類具防疫風險之營業場所,停業期限也延長至七月廿六日,違反停業規定者將處以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稍早侯友宜在上午的專案會議中即宣布,除博物館、藝文園區、開放型風景區,在人數降載原則下開放戶外,其他一律不開放;餐廳業仍維持一律外帶。

副市長劉和然表示,館場原則上室內空間都不開放,藝文園區(鶯歌陶瓷博物館、十三行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板橋四三五藝文特區)戶外開放,其容量管制在四十%以下甚至更低;風景區降載更要嚴格執行,維持三級警戒的樣態,私人健身房可開業,但須依循中央相關指引,包括禁止混用運動器具、避免肢體碰觸、運動全程戴口罩等。

新聞局長蔣志薇表示,已公告市內電影院維持暫停營業,違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至於圖書館、藝文中心(新北市藝文中心、新莊文化藝術中心、府中十五、新板藝廊、美麗永安生活館)、學校操場、國民運動中心、公有運動場館、公私立游泳池、保齡球館、撞球場、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等亦持續關閉。

經發局長何怡明強調,三期警戒期間,新北市餐飲業仍不開放內用、一律採外帶或外送,超商亦得關閉熟食販賣區,違反者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