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汙水工程招標 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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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針對議員質詢仁德區汙水二期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招標文件清單與投標須知內容不一致一事,水利局澄清將招標文件修正後重新公告,導正採購程序,符合政府採購法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水利局表示,本標案於今年五月廿四日公告,七月八日辦理第一次開標,投標廠商共五家,其中兩家為高雄廠商、兩家為台南廠商,另一家為台中廠商。依本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五十二條勾選分段開標,即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開標當日審標時有兩家廠商因投標文件價格封未附且未密封,當下依據投標須知第五十九條判定為不合格標。

水利局於七月十二日接獲一家廠商來函異議,故先暫停採購程序並予以檢討,其中因招標文件清單未附價格封與投標須知內容規定有不一致情形,經檢視為招標文件疏漏所致,另本標案為最有利標,經檢討投標須知第五十二條應無需勾選「分段開標」,修正為「不分段開標」較為妥適,原第一次開標應予廢標不予決標,水利局將修正招標文件後重新公告,導正採購程序,以符合政府採購法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