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空汙防制管理 因疫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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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原欲實施的「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趨緩,延至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既存餐飲業應於一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符合規範期程不變。(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環保署於一一0年六月廿九日修正「餐飲業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新設一定規模餐飲業需符合規定,不過南市環保局表示,環保署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趨緩,延至一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既存餐飲業應於一一一年二月一日起符合規範期程不變。

環保署一一0年二月公告「餐飲業空氣汙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針對營業面積一千平方公尺或三百座位數以上餐飲業者,皆需符合餐飲空汙管辦規定,列管餐飲業應設置集氣系統並與排氣管線連接,設置油煙處理設備,其設計處理風量不得小於集氣系統實際集氣風量,並應維持設備正常運作。環保局統計,目前全市達列管餐飲業約一百廿二家。

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以觀光、美食聞名,請餐飲業者配合中央餐飲法規,設置應有的防制設備並落實保養,善盡雇主與企業社會責任,餐廳空氣品質好,對環境、對員工、對消費者與業者來說都贏家,帶來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