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民宅 想拿香菸抽 菸癮犯偷3包菸 判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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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張姓男子因竊盜案出獄才十天,一時菸癮發作,大白天見一處民宅大門未關,入內竊取客廳桌上三包香菸後離開現場,事後被查獲送辦,法院依竊盜罪判他三個月,可上訴。

張男被查獲,在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洪姓屋主事後認張男是臨時起意,損失微薄,不想追究其犯行,也具狀向地院撤回告訴,但因竊盜為公訴罪,洪姓屋主無法撤回告訴。

台南地院考量,洪姓屋主住處面臨大馬路,大門為全開型的穿透式鋁門窗。張侵入住宅的時間為上午九點多,並非夜深人靜時。張因一時「想拿香菸抽」,侵入屋主未上鎖的客廳,竊取放置在客廳桌上的香菸,顯然因想抽菸,見屋主住處客廳桌上有香菸數包,臨時起意,開門取走香菸

,並未再拿取住處其他物品,若逕處以最低刑度即有期徒刑六個月,顯然過重,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的同情,所以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