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地價稅節稅 9/22截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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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一一0年地價稅十一月開徵,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如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規定,請快於九月廿二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一一一年才能開始適用。

雲林縣稅務局指出,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自用住宅、工業、巷道、騎樓走廊、寺廟教堂等用地),土地所有權人依法應於地價稅開徵四十日前提出申請,而其中以自用住宅用地為民眾最常申請的項目,適用稅率僅千分之二,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稅額相差四倍以上。

稅務局說,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節稅效益大,且核准後如適用要件不變,往後年度免再申請,可繼續適用,但須符合五項要件,民眾申請前詳加檢視,以維護自身權益。

五項要件一、戶籍登記: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二、無出租、營業:地上房屋沒有出租也沒有作營業使用。三、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九十點七五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七百平方公尺(二一一點七五坪)。四、一處限制: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的自用住宅,只能申請一處。但如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限一處。五、屋主限制:地上房屋必須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雲縣稅務局呼籲疫情期間洽公可多用網路,減少群聚,可利用「雲林縣稅務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yltb.gov.tw)」瀏覽各項地價稅節稅資訊並運用「線上申辦」功能提出申請,有疑問可打五三二三九四一、虎尾分局六三三八九四0、北港分局七八三六一四六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