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選手運動傷害 足腰最多

631

中央社∕台北4日電

台灣選手在東奧大放異彩,台灣運動醫學會榮譽理事長葉文凌說,常人運動適度即可,奧運選手卻須不斷苦練追求突破,足部與腰部常有運動傷害,有賴科學與醫學防護治療。

台灣運動醫學重要推手,羅東博愛醫院副院長、林口長庚醫院外傷骨科兼任主治醫師葉文凌指出,運動選手最常見運動傷害包含足部與腰部傷害,台灣最速男楊俊瀚苦於足底筋膜炎,羽球王子王子維及舉重女將江念欣則受腰傷困擾。

不同運動項目也有不同運動傷害,如體操等常用上半身運動,常見手部與肩頸問題;柔道好手楊勇緯與日本金牌選手高藤直壽,都有因反覆訓練受傷的「柔道耳」;對舉重選手而言,手掌長繭破皮更是家常便飯。

「沒有過度訓練使用,就不會成為奧運選手」,葉文凌直言,常人運動醫學建議避免傷害;但運動員必須過度使用、過度訓練追求成績表現。透過運動科學與醫學結合,幫助選手在過度訓練下可仍適當防護,從中尋求進步突破。

葉文凌說,運動員的治療觀念與常人不同,近年來進步神速,以往只強調運動前熱身與運動後收操放鬆,之後慢慢納入包紮防護概念,再進展到動態包紮,如「舉重女神」郭婞淳就使用肌貼,屬於可增加防護的動態包紮。

除了動態包紮,運動員也會增加神經反射訓練,因很多動作牽涉到肌肉收縮,而肌肉收縮是靠神經反射,透過訓練可增加動作協調性,同時避免運動傷害。

若受運動傷勢困擾,必須手術治療,葉文凌說,以往動手術被視為運動員生涯終結;但隨著細胞治療與微創關節手術神速進展,如阿基里斯肌腱炎、足底筋膜炎等退化疾病,在運動員休息期間,短短1-2個月就可得到療效,調整後即可重返賽場。

葉文凌提醒,一般人運動不求成績表現,不需過度操練,建議1週運動3次、每次30分鐘,在自身極限範圍內,出力9成即可,享受運動也能避免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