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駕駛肇事 3年342死2萬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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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根據審計部送達立法院的一0九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高齡駕駛交通事故傷亡人數未能改善,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

審計部指出,統計一0六年七月至一0九年六月的A1、A2類交通事故資料,年逾七十五歲具妥適駕照駕駛汽機車且為事故第一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計有二萬一千八百八十六件,共造成三百四十二人死亡、二萬八千九百二十九人受傷。

為確保高齡者具備基本的駕車能力,維護行車安全,交通部於一0六年增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建立高齡者駕照定期審查機制,並於當年七月一日實施。

審計部表示,高齡者駕照定期審查機制給予的換照緩衝期長達三年,再加上高齡駕駛未換照駕車遭舉發,只要在三個月內完成換照就免予處罰,導致高齡駕駛人缺乏積極換照動機。

據公路總局統計,一0六年七月至一0九年八月,高齡駕駛換照率僅有百分之五十九點二九,尚有九萬四千七百一十二位高齡駕駛未換照。

審計部指出,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未能全面強制年滿七十五歲的高齡者定期換照,缺乏風險預防功能,且公路監理機關未能掌握所有高齡駕駛人體格體能狀況,並防止體格、體能已不合駕車標準的高齡駕駛人駕駛車輛,導致高齡駕駛人事故傷亡情形未能有效改善。

審計部表示,交通部辦理高齡駕駛人換發駕照作業,未能參考日本、澳洲及加拿大等先進國家作法,要求高齡駕駛人參加道路考驗或交通安全教育講習,以確保高齡駕駛人的駕駛技能及道安觀念,降低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