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到市府放炸彈」 工人被罰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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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十二歲李姓搭鐵工人,今年三月向台北捷運公司放話「即將在古亭站殺人」,又打電話向台中市政府一九九九專線嗆「到市府放置炸彈」,當天即遭警方逮捕,李坦承酒後情緒不佳,犯下大錯。台中地院依恐嚇罪判他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判決指出,台中市李姓搭鐵工人今年三月因工作不順,酒後心情不佳,先向台北捷運公司客服信箱放話「即將在古亭站殺人」,北捷行控中心隨即向捷運警察隊報案。

李男情緒未宣洩,接著向台中市政府一九九九專線致電,揚言要到市政府大樓循「楊儒門模式」放置炸彈;李再進入中市府一九九九線上應答系統網站,傳訊要放置炸彈,還附上槍枝照片。

台中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當天逮捕李,李坦承因工作不順,離職酒後心情不好,才會犯下大錯。

台中地院審酌,李男正值壯年,素行不佳,分別以表示要在捷運古亭站殺人、在台中市政府放置炸彈等方式恐嚇台北捷運公司、台中市政府,危害公共安全,分別依恐嚇罪各處四月徒刑,合併執行六月徒刑,可併科罰金十八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