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機車糾紛多 交局訂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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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機車進駐台南,為讓承租使用者獲得更佳保障,交通局推出管理自治條例,送請議會審議。(交通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共享汽機車在都會區盛行,卻也衍生不少糾紛。市府交通局推出《台南市共享機動車量管理自治條例》,十一日於議會法規委員會進行審查,議員要求對消費者要有更多保障;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會制訂子法落實。

王銘德表示,台南市目前已有兩家業者進駐,包括iRent和GoShare,許多縣市已制訂相關條例並實施,市府推共享機動車輛管理條例,希望儘速完成讓業者遵守,對有疑慮事項及後續消費者和業者間的相關責任保障能更明確。

共享機動車和消費者糾紛也不少,以租用人對車輛損壞後,被要求賠償最多,累積下來也達數千件;王銘德說,主要是承租人無法確認車輛損壞或刮傷,是否由其造成,也是業者和消費者之間最常見糾紛。

目前,消費者只能在使用前,拍照留下紀錄自保。有時因業者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雙北作法為設定賠償上限金額,且在承租前,制訂一個雙方契約要點規範,是否公允,由主管機關管理。

包括蔡淑惠、李啟維、穎艾達利、蔡筱薇、李宗翰、林易瑩、蔡育輝及周麗津等人,都相當關心消費者權益及保障,認為近年出現不少業者和消費者之間糾紛,要求釐清;王銘德及法制處長尤天厚指出,糾紛及相關保險要求,將於後續執法裡,訂定子法規範並要求業者送來的營運計畫書中明列。

條例經過小幅度更動,如對業者相關權利金和保證金之數額、用途、扣抵、退還、保險內容及最低金額等相關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期望對承租人提供完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