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斷軌案 監院糾正台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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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鐵台中成功站去年五月發生斷軌事件,卻未依標準作業程序通報,致後續有兩班次快車通過斷軌處,險再釀事故。監察院十一日通過對交通部台鐵局的糾正案,並將軌道檢查車採購部分移送法務部查處。

本案由監察委員陳景峻、葉宜津負責調查。根據糾正案文指出,民國一0九年五月十九日台鐵台中成功站南側出現斷軌四十四公分,卻未依標準作業流程向調度員通報,導致後續有莒光號、普悠瑪自強號兩班列車,高速通過斷軌處,險再釀重大事故。

台鐵局成功道班領班早在同年三月三日,就發現該處鋼軌出現裂縫,卻只進行臨時補強措施,未依標準作業程序,立即抽換新的鋼軌,遲至同年五月十九日通報斷軌。

期間該事件地點共施作軌道檢查(含甲種及乙種軌道檢查)共八十次,其結果檢查皆為「該處檢查無異狀」,顯見台鐵局檢查制度形同虛設。運安會也認定本案屬重大軌道事故,已依法展開調查,交通部也成立檢討專案。

監委表示,台鐵局五年已發生十三次斷軌,該局唯一一輛軌道檢查車至九十九年已達三十年使用期限,至今又逾使用年限十年,四十年的老邁軌道檢查車早已不堪使用。

而一0五年購買的新型軌道車已採購五年,至今仍未驗收通過,台鐵局採購執行顯有違失予以糾正,並移送法務部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