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營業 鳳山打狗商場4遭罰

390

高雄市鳳山區「打狗商場」屢違規營業,都發局罰鍰三十萬元,若再查獲違規,將予斷水斷電。 (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鳳山區「打狗商場」屢遭檢舉違規營業,市府經發局日前稽查發現營業面積過大,違反都市計畫法之規定,另於空地也有違規經營攤販集中場,都發局再予罰鍰三十萬元,並勒令業者停止攤販集中場營業,及改正商場營業面積;都發局說,若再查獲違規,將予斷水斷電,現場也已張貼公告聲明籲業者要自律。
 都發局說明,鳳山打狗商場今年五月試營運起,市府經發局即進行「聯合稽查」,並認定該場域營業為「商場」型態後,都發局多次接獲檢舉,即派員實地巡查打狗商場,查獲其營業面積有超過五百平方公尺,違反都市計畫法住宅區經營商場面積之規定。並分別於今年六、八、九及十月,四度分別開罰六、十二、二十四及三十萬元罰鍰,累計裁罰七十二萬元。
 都發局強調,該案已多次通知商場地主(高雄市農田水利會)應善盡土地管理之責,有責任要求承租人合法營業。但水利會遲未能有效管理,都發局也已對該會開罰新台幣六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