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型機構開放訪視 最多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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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式社福機構有條件開放訪視,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將有相對應的開放措施。(市府提供)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疫情趨緩,住宿式社福機構有條件開放訪視。市長黃偉哲表示,因為住宿型長照機構裡面的院生健康狀況比較差,台南市有相對應的開放措施。社會局表示,加強版措施包括各機構會客區內加設隔板,另外訪客只能在公共會客區,且不可超過一小時。

社會局長陳榮枝說,有條件開放探訪適用對象包括長期照顧機構(團體家屋)、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等四大類,這部分老人福利機構有一百十六處、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二十處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總共三處。

要前往探訪者,必須要是以接種第一劑或未接種疫苗者,需出具訪視前三天內自費採檢之陰性證明。但是有個例外的條件,就是他如果完成接種兩劑,且滿十四天以上的,那就可以不用再去做篩檢。

另外,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三個月之內,為了防止院內的一些交叉感染,強化作為包括各機構會客區內加設隔板,在指定公共區域探訪時,不可進入住宿區,只能在公共會客區,且不可超過一小時。另外,訪視採預約式、實聯制。

若機構裡有人請假外出,還是要管制,返回機構前若有前往過中高風險包括台北、新北及桃園等這三個地區的旅遊史,必須在回機構的前三天內檢疫有陰性的篩檢證明。

除探訪以外,也增加了新進的住民,在入住機構的三天內,要做自我的採檢,要有陰性的證明,住民進來以後還是要十四天的隔離觀察。有關住院的監測,只要出院,基本上都一定要PCR要檢測陰性證明,才可以返回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