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拖吊無牌占用道路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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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拖吊無牌占用道路車輛,以維用路人權益。(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廢棄汽機車占用道路,影響市容及用路人權益,南市環保局一一0年一至六月,共計拖吊移置八百八十三件,其中以永康區最多,環保局提醒車主,車輛移置所產生的移置費,一律由車主負擔,希望車主勿隨意棄置廢棄車輛。

環保局表示,一至六月,共計張貼廢棄車輛通知單一千六百七十件,其中汽車四百卅件、機車一千二百四十件,拖吊移置八百八十三件,其中汽車九十一件、機車七百九十二件,其餘均由車主領回處理。拖吊數量,以永康區最多,其次為中西、安平區及南區。

市長黃偉哲表示,有些民眾將損壞、髒污、鏽蝕等無法使用汽、機車,隨意棄置於人車較少的街道巷弄、以及無人的空地空屋旁或公寓大廈大樓附近騎樓,嚴重影響用路人權益及環境衛生等問題。

環保局表示,巡查人員查報無牌廢棄車輛時,常有車主主張個人財產權,與巡查人員發生糾紛或衝突,不少人都有遭車主謾罵或威脅的經驗,讓巡查人員倍感無奈。民眾若發現馬路邊及免費停車場,有遭無牌車輛占用情形,可於環保局網站「髒亂點通報系統」檢舉。若發現占用道路「無牌照」廢棄車輛,可通報環保局,若「有牌照」的廢棄車輛請通報警察局交通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