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院有條件開放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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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4日表示,考量醫療機構住院病人及民眾探病需求,自今年8月24日起,調整門禁管制及陪(探)病人員篩檢措施,其中雙北地區除維持原有之入院篩檢外,增加定期篩檢措施。

指揮中心表示,開放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或病況危急者得探病;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

所有探病者應出具探視日前3天內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

另指揮中心8月21日曾發布新聞稿,開放住院天數達7天以上者探病,將列為下一階段開放對象。

同時,為避免入院時因處於潛伏期導致偽陰性結果,風險縣市(台北市及新北市)住院病人及其陪病者,除維持原有之入院篩檢外,增加定期篩檢措施。

雙北住院病人入院第7天及第14天各進行1次公費抗原快篩。陪病者每7天進行1次抗原快篩,1位由公費支應。

陪(探)病人員如為「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達14天(含)以上者」或「確定病例符合採檢陰性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得免除前述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