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慶吸金案 2審改判15年6月罰金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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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左鈞/高雄報導

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被控吸金四十一億元,案發後還變裝潛逃近兩年才落網,高雄地院一審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等罪判周十七年徒刑、併科罰金九億元,不法所得四十一億應先發還被害人;高雄高分院三十一日宣判,周瑞慶改判十五年六月,罰金降為五億元,可易服勞役三年,可以五億元罰金按比例折算,未扣案犯罪所得改認為二十億元,需發還被害人,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瑞慶化名「陳子龍」,二0一四年先後籌組圓富、千鼎投資控股公司,利用多層次傳銷手法,廣辦說明會、餐會,誇稱自己「擁有眾多子公司、未來將上市上櫃」,保證獲利可期,以1年或兩年為期的投資專案,吸引投資客入股,另方面大發獎金、舉辦旅遊,犒賞招攬業務的集團成員。

有民眾誤信周瑞慶高利率報酬,查出退休金、棺材本等投資,甚至向其他親友借貸;吸金案一審開庭時,每次出庭被害人動輒數十人,由於被害人遍布全省,二審法院審理期間,不少地方法院特別開設視訊法庭,方便被害人就近「視訊」出庭。

檢調五年前大動作搜索,周瑞慶伺機落跑,直到前年中秋節「變裝」跑到女友位於台南豪宅內烤肉才被逮,目前仍在收押。今高雄高分院二審宣判,瑞慶改判十五年,罰金降為五億元,可易服勞役三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改認為二十億元,需發還被害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