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男周泓旭 聲請釋憲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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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國大陸男子周泓旭被控共諜案,一審無罪,高院仍裁定他限制出境、出海。周男不服無法出境,認為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侵害憲法的居住遷徙自由,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審酌後,十日決議不受理。

台北地檢署偵辦周泓旭涉嫌違反國安法案時,認定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涉以「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現役、退役軍人等人士,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將王炳忠、王父、林明正、侯漢廷等四人起訴,另將周男追加起訴。

台北地院認為事證不足,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將王、周等五人判決無罪,但裁定周男等人限制出境、出海。高法審理後,七月也裁定周男續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

周男不服,主張刑事訴訟法關於限制被告出境、出海規定的要件,並未區分權利性質有重大差異的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對性質不同的事務,沒合理的差別對待,造成對大陸地區人民的被告產生系統性不利差別待遇,侵害憲法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及平等權意旨。

大法官審酌指出,法院裁判本身及其所持見解,依現行的法制,並不能成為聲請解釋的客體,周男的聲請與大審法的要件不合,因此決議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