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國手文姿云合約糾紛勝訴經紀公司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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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剛拿下東京奧運空手道銅牌的國手「小清新」文姿云,去年與前經紀公司「弘特舞蹈演藝顧問」片面解約,未獲同意,提訟請求終止契約,反遭弘特指控違約索賠二百多萬元。台北地院二十二日判決文姿云勝訴,不僅終止雙方契約,弘特也要賠償三十五萬多元,及不能再以「空手道文姿云經紀人」自居。

文姿云與弘特於民國一0四年間簽下委任經紀約到一一一年為止,利潤為六、四分帳。由於雙方價值觀有落差,文姿云於去年四月發律師函通知弘特終止兩造契約。

弘特並未同意終止契約,因此文姿云提訟請求終止契約,並要求停止以她的名義賺取代言費,此外,弘特利用她的名義代言,卻未支付費用共兩筆約六十萬元,一併請求給付。

弘特也主張,文姿云片面任意終止合約已經違約,且造成公司形象與商譽受損,要求她給付私接廠商活動的費用約二百三十四萬餘元。形成兩造互控的局面。

法院指出,委任契約著重雙方信賴基礎,文姿云依民法規定向弘特公司終止契約有理由,雙方契約委任關係自去年四月二十四日起不存在,經審酌後,判決弘特應給付文姿云三十五萬多元。

法院表示,雙方契約既然經文姿云合法終止,弘特的法定代理人張姓男子即非文的經紀人,其臉書簡介中仍登載「空手道文姿云經紀人」文字,已侵害文姿云人格權,判決張男應該刪除相關言論。

法院認為,弘特以文姿云違約為由向她提出求償部分,這部分求償無理由,判決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