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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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玉如/台南報導

一一0學年度第一學期農漁民子女助學金即日起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可於十月十五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農委會將依學生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給予四千元至一萬三千元不等的就學補助。

農漁民子女助學金申請條件包括申請人為農保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漁民;學生父母一0九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新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學生就讀國內大專校院或高中職,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且未領取政府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者。

農委會說明,為協助學生就學,政府各部會或部分地方主管機關,針對特定族群提供多種助學措施。基於不重複分配有限社會福利資源的原則,若同時符合其他部會免學費或助學措施,農漁民僅能擇一請領。舉例來說,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讀公私立高職、五專前三年的學生免學費,就讀公私立高中,一定條件免學費。如果申請人選擇教育部免繳學費措施,就不能再領取農漁民子女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