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周雅玲案高院駁回抗告交保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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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新北地檢署複訊後將她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則裁定三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三十日審酌後,認定新北地院的原裁定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

高裁定指出,周女已坦承有使用公費助理補助費及聘用人頭助理事實,即使有共犯未到案,也不致使案情不明;新北地院審酌周女涉犯情節輕重、個人資力與社經地位情況及偵查進度、卷存事證,裁定三百萬元交保。

高院認為,尚無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三百萬元確實已對周女形成一定壓力,足以擔保其防範逃亡,且原裁定也有對周女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應有相當強制性,以替代羈押。原裁定無違誤,駁回檢方抗告,且不得再抗告。

周雅玲為新北市金山、萬里、汐止選區的市議員,她曾任台北縣第十五、十六屆縣議員,並連任新北市第一到三屆的市議員。

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周雅玲從多年前起涉嫌利用數名親友當作人頭,以詐領助理費,初估金額逾百萬元。

新北地檢署九月中旬發動搜索約談行動,並於十七日複訊時,認定周女犯嫌重大,依違反貪汙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則裁定三百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