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起火 改裝釀災

1337
今年七月永康區某醫院外露天機車停車場發生電動車自燃,研判是因腳踏板處自行改造加裝之鋰電池模組引起。(南市消防局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隨著環保意識抬頭,電動車輛成為未來趨勢,但電動車恐因電池問題引發自燃,南市消防局特別呼籲民眾選購具有合格標章之原廠電動車輛,並依照產品說明書登載事項駕駛使用或維護,行駛或充電時隨時注意車輛、電池情況,以防範電動車輛發生火災。

今年七月間永康區某醫院外露天機車停車場,發生一起電動機車自燃起火,幸周邊無停放機車或汽車,未造成擴大延燒,火調人員研判起火原因是因腳踏板處自行改造加裝之鋰電池模組引發自燃。無獨有偶,一輛電動車於東區民宅內充電時,疑因過充造成鋰電池模組冒煙,住戶發現後隨即將該車牽至空曠處,該車不久後便自燃發火。

消防局指出,幸好上述兩案的起火車輛周圍均無放置可燃物或車輛,火勢僅侷限在起火車輛,但若發生地點位於集合住宅或停車場,後果將不堪設想。因此特呼籲民眾萬不可為提升馬力或增速自行改造鋰電池模組,此外,電動車輛充電或停放時,周圍請勿放置可燃物或停放其它車輛,應保持適當距離之防火間隔。充電完成時,應立即拔除充電插頭避免過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