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龜車10大累犯 最高罰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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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月慢速車約7.5萬輛次 常出現平日下午離峰時段 車速56公里 第1名被揪出20次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國道五號雪隧塞車頻傳,高公局去年底試辦慢速車示警系統,統計截至九月底止,總計示警慢速車約七點五萬輛次,其中兩次以上的慢速車累犯高達一點五萬輛次,依法最高可罰六千元,將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執法勤務編排參考。

高公局表示,國五北向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為時速七十公里,小型車與前車須保持五十公尺以上、大客車與前車須保持一百公尺以上之行車安全間距,塞車時仍須保持二十公尺間距。

因隧道內禁止跨車道及超車,慢速車會導致車隊速度遲緩、壅塞,因此,高公局自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啟用慢速車示警系統,目前先針對車速低於時速六十五公里,且與前車間距大於一百公尺之小型車進行慢速車示警。

統計今年一至九月出現在雪隧北向路段之慢速車資料顯示,通過約有七百五十八萬輛次,總共示警慢速車約七點五萬輛次,約占百分之一,其中被示警二次以上的慢速車累犯約一點五萬輛次,約占慢速車二成。

高公局表示,慢速車累犯多出現在平日下午離峰時段,平均行車間距約為一百四十公尺、平均車速約為時速五十六公里。

因此,公布前十名慢速車累犯部分車號:其中,「A*J-*58*」示警二十次居冠;其次為「*37*-V*」十七次;「A*Z-*95*」、「A*U-*91*」十六次;「*25*-T*」、「B*L-*63*」、「B*U-*33*」十五次;「*12-Y*」、「*36*-A*」、「A*A-*76」十四次。

高公局表示,雪山隧道慢速車示警系統雖不作為執法取締使用,但在國道不壅塞情形下,車速低於最低速限之車輛,將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若遭公路警察局取締,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三千至六千元罰鍰。

高公局籲請民眾行駛國道時,務必依速限規定行駛,在安全不超速原則下儘量提高車速;且在正常車流下,亦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或拉大與前車間距當路隊長。高公局將持續分析慢速車累犯資料,並適時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作為雪山隧道內執法勤務編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