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少女 半年兩犯檢求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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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已婚石姓男子與未滿十六歲高職女生為上下樓的租客鄰居,石男於今年九月十八日晚間以其租屋處電視機程式有異為由,誆騙少女到場查看並對她強制猥褻;少女逃回家後,石男竟尾隨進入且再次下手得逞。宜蘭地檢署認為,石男對此矢口否認,加上案發半年前亦有類似犯行,顯見犯後仍無悔意,以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建請宜蘭地方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石男與少女同在宜蘭市租屋,今年九月,石男到少女租屋處詢問能否上樓處理電視機程式,當時少女母親來給女兒送晚餐,石男與少女母親打完招呼後離開;一個多小時後,石男再次到少女租屋處請少女協助。少女到石男租屋處協助處理過程中,石男欲為少女按摩,但少女拒絕並想離開,門口卻被石男擋住,只好讓石男按摩,石男卻以抓胸、親吻脖子的方式猥褻,並佯稱屋內有監視器,威脅少女如果不從,就把影片散播到少女學校。

食髓知味的石男提議到少女租屋處按摩遭拒,竟然尾隨趁機跟進其房間,再次對她下手得逞。事發後,少女在學校輔導老師陪同下至警局報案。檢方表示,少女未滿十六歲,石男以強暴、脅迫等違反其意願的方法進而猥褻,造成她心靈重創。

檢方表示,石男於今年三月十一日有諸多相似的犯罪情形,兩案僅隔約半年,石男在偵查中都否認犯行,顯見其犯後仍無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