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電信網路詐騙 立院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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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多位立委五日在立法院表示,考量電信網路詐騙案層出不窮,提出專法草案對在網路投放廣告等做出規範,盼透過斷金流、納監管等方式,為台灣反電信網路詐騙立法邁出第一步。

民進黨立委陳素月說,台灣目前對網際網路平台幾乎無法進行監管,僅能對平台業者道德勸說。草案第四條要求透過網際網路平台播送境外廣告或商業電子訊息的委託人,必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份。陳素月說,草案要求必須持有台灣的電信公司門號,甚至必須擁有台灣的金融機構帳戶,減少犯罪集團藉由境外跳板進行網路詐騙。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將改變目前無法有效處理一頁式詐騙等狀況;NCC必須拿出具體可執行的方案,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