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完成精一提存擔保 啟動假執行台開資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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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完成擔保金提存,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台開公司資產。(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委託台開公司精密一期開發案,台開公司於開發期間遲未返還結餘款,依台中地方法院九月三十日宣判結果,台開公司應返還市府結餘款十七億一千二百三十七萬餘元,市府完成擔保金提存,向法院聲請假執行台開公司資產。

經發局指出,市府與台開公司於八十七年九月間簽訂精密一期契約,台開公司於開發期間違反雙方契約約定擅自轉出結餘款,經市府催告返還未果,乃於一0八年十二月三日向法院遞狀請求返還結餘款。經民事法院一審判決市府勝訴,台開公司應返還市府十七億一千二百三十七萬四千八百零七元,及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經發局指出,判決指出市府需向台中地方法院供擔保五億七千零七十九萬一千六百零二元得假執行,目前已於今年十一月八日獲台中地方法院同意受理申請,將依市府聲請執行標的開始執行財產拍賣及查扣作業,期儘速收回十七億一千二百三十七萬四千八百零七元結餘款,確保市府權益得以保障。

另豐洲二期開發案部分,經發局說,已向行政法院提起確認終止契約之訴,市府將秉持捍衛市府權益的原則,持續積極開發產業園區,提供需地廠商進駐設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