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負制 衝擊我172家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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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最低稅負制最快二0二三年上路,台灣上市櫃公司去年度合併營收有一百七十二家達最低稅負制課稅標準。金管會表示,已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公司審慎評估影響,並要求達課稅標準公司適時揭露相關資訊。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十八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專題報告「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與我國因應之規劃與措施」,金管會報告內容出爐。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十月宣布,有一百三十六個國家達成「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協議,同意對全球合併營收達七點五億歐元(折合約新台幣二百四十億元)的大型跨國企業課徵百分之十五全球一致的企業最低所得稅率。

二十大工業國並設定目標,希望二0二二年各國完成企業所得稅相關法令修法並簽署正式國際租稅協定,自二0二三年正式啟動最低稅負制。

金管會表示,在各國推動最低稅負制後,企業將所得自高稅率地區轉移至低稅率地區的節稅手段將受影響,且不論有無實質營運,均須納入評估實質稅率是否低於最低稅負,因此一旦實施,對台灣跨國營運的上市櫃公司可能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