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摔死5月大女兒 冰存埋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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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印尼籍龍姓男子去年與妻子吵架後,竟憤而殺害五個月大的女兒,並用膠帶包裹冰存,再與林姓女友共同到沙灘埋屍。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將他判刑十年十月。台灣高等法院十八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

桃園市龍姓男子(二十四歲)與陳姓妻子育有兩名女兒,去年六月十四日兩人大吵後,竟重摔五月大的小女兒凌虐致死,妻子則在一旁未阻止。女嬰死亡後,龍男以塑膠袋包裹冰存,十七日與林姓女友騎車到新屋區永安漁港附近,待晚間無人時到海邊挖洞埋屍。

龍男於埋屍之前,先將兩歲大女兒帶往附近超商安置,留下聯絡電話,因過久沒人看顧,超商通報警方。女童姑姑出面後,發現小女嬰下落不明,質問龍男夫妻才知遭殺害,警方獲報尋獲遺體。

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傷害致死、遺棄屍體等罪嫌起訴龍男、陳女及林女三人。

一審桃園地院痛批龍男所為令人髮指、惡性匪淺,且犯後狡辯,未見悔悟,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各判十年六月、八月,應執行十年十月。

另依遺棄屍體罪判陳女六月、得易科罰金;林女因龍男請求才協助埋屍,判刑五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支付公庫五萬元。

高院審理後,昨日駁回龍男、陳女上訴,維持一審判決。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