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碧與人出軌 兩人都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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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情色教主」雪碧前年遭週刊報導秘密產女,且生父為其所屬女團Juccy的幕後老闆郭柏均,郭男元配林咚咚獲知後以侵害配偶權為由提訟求償。士林地院二十九日判決雪碧與郭男須連帶賠償林女四十五萬元,郭男另須賠償妻子十萬元。

本名方祺媛的雪碧,前年遭媒體報導,指她從懷孕到生產都沒對外公開,生產後還在月子中心調養,而郭男經常出入月子中心。至於郭男與妻子林咚咚結婚九年、育有三子。

雪碧透過媒體澄清,指週刊報導她當小三、懷孕產女等情節都是子虛烏有,並自嘲「是不是我該檢討一下身材有沒有發福了」。至於她為何會進出月子中心?雪碧表示是去探望剛生完小孩的好姊妹。

林女獲知後蒐集相關事證,指出於一0八年十月三十日產下一女,以時間推算與郭男於同年一、二月間,逾越男女一般交往關係,以配偶權遭侵害為由,為對郭男及雪碧提起八十萬元的民事求償訴訟。

林女另主張,去年二月八日郭男在記者會上,公開稱「第三個小孩我不方便說」等語,質疑她對婚姻不忠等,因此另對郭男提出侵害名譽權訴訟,求償二十萬元賠償。

法院審理後,依相關事證,認定郭男、雪碧確已侵害林女的配偶權,判決兩人應共同賠償林女四十五萬元,郭男另應賠償林女十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