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討債 18年追回5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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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長蔡清祥(前排右三)出席行政執行署「再攀高峰—執行績效突破五五00億」成果分享會。(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實施強制執行業務十八年來,累積「合法討債」金額突破新台幣五千五百億元,其中前十名被追徵的義務人不乏知名企業,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為被執行榜的第一名,遭追繳十五億八千七百多萬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昨日舉辦「執行績效突破五五00億元再攀高峰」成果分享會。署長林慶宗致詞指出,行政執行署是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的專責機關,將會繼續締造執行績效。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行政執行署人力不足,但業務績效卓著,且持續關懷弱勢,「從一個令人討厭的機關受到民眾的肯定」;期許同仁們勇於任事,締造更亮眼的成績。
 行政執行署昨日也公佈民國九十年一月至今年八月為止,行政執行追徵前十大義務人,第一名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第二名士林望族「林姓三姊妹」十三億九千一百多萬元,第三名「青果大王」陳查某繼承人十億七千四百多萬元。
 其餘依序為太平洋建設章姓總經理九億零四百多萬元、台電公司八億九千餘萬元、太合投資七億五千五百多萬元、大同公司六億三千七百多萬元、大有巴士六億二千二百多萬元、邱姓義務人六億六百多萬元、建台水泥五億五千八百多萬元。
 行政執行署表示,執行署及各分署不斷強化執行技巧與便民服務,除日前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合作推出欠繳ETC通行費執行案件可在超商繳款的便民措施,更能集中有限人力執行滯欠大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