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花檢報到 入監服刑

1041
導演鈕承澤(前右)因性侵判刑4年定讞,聲請至花蓮服刑,30日上午到花蓮地檢署報到。身穿白襯衫的他向媒體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中央社)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知名演員兼導演鈕承澤,昨天上午獨自一人低調前往花蓮地檢署報到,檢方確認身分依程序辦理發監。

鈕承澤昨早搭乘友人黑色自小客車抵達花蓮地檢署,穿著白襯衫、卡其色長褲,戴著墨鏡獨自走進署內法警室報到,並由執行檢察官、執行書記官帶到法庭,召開臨時偵查庭確認身分。過程受訪時雙手合十,僅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

鈕承澤遭判刑後,將戶籍遷到花蓮,台北地檢署囑託花蓮地檢署傳喚鈕11月2日到案執行,他以母親生病尚待安頓等理由,聲請延後,花蓮地檢署收受聲請狀後,兼顧人道考量及刑罰執行效能,同意改期到11月30日入監。

花蓮地檢署表示,110年度執助字第392號案件,鈕承澤已於30日上午10時,準時到該署執行科報到,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即刻發交花蓮監獄執行,一切過程平和、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