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他人遺失手機 男子依侵占遺失物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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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薩店消費後不慎將三星手機遺留店內桌上。(三峽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70年次)11月28日13時45分在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一家披薩店消費,不慎將三星手機遺留店內桌上,陳男發現手機遺失後,隨即於15時左右返回找尋,但手機已不見,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手機遭人撿走(損失約1萬元),於是報警處理。

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手機遭人撿走。(三峽警分局提供)

三峽警分局表示,陳男於當日下午3時40分許至三峽派出所報案,警方除依規定受理並開具報案證明,隨即擴大調閱沿線監視器,查得犯嫌身分為徐姓男子(58年次),業已於1日16時許通知徐男到案說明,並查扣報案遺失手機歸還案主,徐男於警詢中未否認犯行,訊後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