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覆 求償日商台鐵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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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鐵普悠瑪列車三年前超速翻覆,造成十八人死亡,台鐵局認為日商「住友商事株式會社」供應的列車有瑕疵,提訟求償六點一億元,台北地院九日判決台鐵局敗訴,住友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台鐵普悠瑪六四三二次列車於民國一0七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四時許,在宜蘭蘇澳新馬車站發生出軌翻覆意外,造成十八人死亡、二百餘人受傷。駕駛員尤振仲等三人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一審宜蘭地院今年十月判決尤男四年六月、另兩人無罪。

台鐵指出,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未確實連線發揮遠端監視功能,及主風泵設計不良等兩大原因,是出軌主因。

台鐵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分析普悠瑪事故列車機組缺失、故障與事故關聯及原因,指出列車確有主風泵設計不良、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等缺失,與事故具關聯性,依此向住友求償旅客傷亡賠償、列車毀損等六點一億餘元。

住友委任律師指出,司機超速是肇事主因,與列車瑕疵沒有因果關係,且主風泵瑕疵在行車前已知故障,台鐵卻未依規定送修,另委外調查報告極度偏頗,可信度存疑。

住友表示,台鐵從以前到現在未善加使用遠端監視系統,且因台鐵系統會發出過多警告訊息,使調度員無法判斷是否與ATP有關,因此遠端監視系統與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法院指出,主風泵是否設計不良須聽取專家意見,雙方卻未依法聲請鑑定,法院無從認定主風泵設計是否存在瑕疵。且該列車當天自南港行駛至樹林調車場時,第一、八車主風泵已發生強制停止的異常狀況,台鐵局卻無任何處理便出車。

另依通聯可知,列車駕駛員曾向福隆站長反應列車動力會消失,福隆站長詢問行車調度員卻說「可以動就盡量跑」,顯示機車、行車調度員當下已知列車有問題。

在遠端監視系統部分,台鐵局於一0三年底完成驗收普悠瑪,但台鐵局與日商直到事故發生後,該車ATP系統未連線,難認日商單方面違約。北院依相關事證,判決台鐵局求償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