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管43露營場僅18家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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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露營已成為許多民眾及遊客喜愛從事的戶外活動,為保障消費者及遊客權益,台南市觀光旅遊局加強稽查各露營場,轄內四十三處列管的露營場中,目前只有十八處用地符合規定,其餘則被要求限期改善、處分或已停業。
 觀光旅遊局表示,為推動市內露營場合法及遊客權益保障,觀旅局擔任南市露營場的申請受理窗口,並偕同府內相關水保、用地、商業登記、建管等相關單位,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相關聯合稽查,透過此機制盤點相關露營場資訊,針對不符規範者進行裁罰、要求改善及進行相關輔導,並進一步辦理公布合法露營場資訊,讓消費者作為選擇的參考。
 目前台南市共列管四十三處露營場,觀旅局表示,經市府持續聯合稽查,部分業者因經營不善或「露營場管理要點」頒布後牴觸相關規定,已有十三家停業。全部的四十三處露營場中,有十八處用地符合規定,十九處依區域計畫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兩處函請建築主管機關依規定查處、三處已處分(兩處農地非農用及一處違建),還有一處涉違反水保及地質敏感區規定,由檢調偵辦中。
 觀旅局長陳信安表示,市府將持續加強聯合稽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輔導相關新設案件之輔導及協助,以完善露營環境,保障遊客權益,讓遊客「露」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