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遺棄母 名醫蘇怡寧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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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禾馨診所執行長蘇怡寧日前遭父親提告,指其長期未探視母親、支付扶養費,提出遺棄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蘇母有能力支付生活起居、醫藥等費用,蘇怡寧縱有未克盡扶養義務情事,但其母沒有不能生存的狀況,難認有遺棄,日前對蘇處分不起訴。

蘇怡寧為家中長子,另有弟弟、妹妹各一人。年逾八旬的父親提告指出,蘇怡寧的母親自民國一0五年間因跌倒更換人工關節,開刀後感染,身體變得很虛弱,現在都躺在電動床上,生活無法自理。

蘇父指控,蘇怡寧與其妻子均未前來探視或支付扶養費、提供生存所必要的扶助,涉犯刑法遺棄罪嫌,對兩人提告。檢方調查指出,蘇母雖已年邁並患有疾病,但她為教師退休,每月領有退休金,名下也有固定住所、存款、股票,生活起居有人照料,均足以支付醫療費用、生活開銷,且蘇父也領有退休金,應無不能生存的情形。

檢方認為,蘇母已經由蘇父、看護照顧,蘇怡寧的弟弟及妹妹也經常會回家探視蘇母、輪流照料,蘇怡寧夫婦縱有未克盡扶養義務情事,蘇母的生命也不致發生危險,認為蘇怡寧夫婦遺棄罪嫌不足,予以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