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三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監理站等單位執行「監、警聯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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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三分局結合交通警察大隊、監理站等單位聯手出擊,十五晚間在海佃路段執行「監、警聯合稽查」,三小時開罰改裝車及各類違規四十五件、通報噪音車十二件,另查獲酒後駕車一件,因駕駛拒絕酒測重罰十八萬元。

三分局指出,本次專案勤務,針對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十八條改裝車輛四十件、第二十一條無照駕駛四件、第三十一條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一件、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十二件。

不當改裝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車輛所有人九百元至九千六百元罰鍰,使用未經檢驗合格的排氣管,則可依噪音管制法處三千元罰鍰,且按次計罰,累犯最重可罰三萬元,若將罰金加上改裝車輛的金額,遠超過原廠排氣管的價格,並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