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分局與監理站聯手稽查 取締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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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六分局廿日晚間聯合臺南監理站取締改裝車輛,三小時內取締改裝車違規四十八件、無照駕駛一件並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七件。(讀者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改裝及噪音車輛產生的噪音、強光除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也影響市民生活安寧,警六分局廿日晚間特聯合台南監理站針對南區主要道路進行聯合稽查,加強查緝改裝車、無照駕駛等違規開罰,三小時取締改裝車違規四十八件、無照駕駛一件及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七件。

市警六分局所轄南區位於市區邊陲,有多處聯外道路、平常通勤車流也多,為維護轄區道路安全、減少改裝車噪音擾民,六分局警方廿日特聯合台南監理站實施聯合稽查路檢,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加強取締。

六分局表示,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車燈(LED、HID)或拆除消音器等,不僅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環保署設有噪音車輛專門檢舉網站,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經查證屬實將通知車輛到檢,如超過噪音標準也將依《噪音管制法》開罰一千八百至三千六百元罰鍰。

六分局警方指出,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與蛇行、飆車、逼車等同屬道交條例明定的危險駕駛行為,依法可處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甚至最重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法辦。

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強調,透過聯合稽查希望提醒駕駛人能知法守法、安全駕駛,也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警方也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勤務,針對改裝車輛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並針對噪音車輛蒐集證據,通報監理機關及環保單位召回車輛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