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7票 唐儀靜議員落選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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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去年底市議員選舉以些微票數之差飲恨的安南區候選人唐儀靜對吊車尾的同黨議王錦德提當選無效案,經台南地院重新審驗結果,以唐輸七票,判她敗訴。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七日審結,駁回唐儀靜上訴,全案定讞。
 台南市議員第六選區開票民進黨提名的唐儀靜,以六票輸給同黨的現任議員王錦德,唐對王錦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法官會同雙方代表重新審驗七十七張爭議票,認定唐得票數不增反減一票,王得票數則不變。
 台南高分院也同樣認為,針對王錦德部分應屬有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為無效票者,共計四票;另外,應屬無效票,而選務人員誤認有效票者,計有五票;另有一張有效票,選務人員誤放入無效票票袋,而漏算有效票一票,經增減計算後,王總得票數仍維持七千七百廿票。
 合議庭針對,唐儀靜部分應屬有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為無效票者,共計二票;另外,應屬無效票,選務人員誤認為有效票者,共計三票,經加減計算,唐總得票數應減一票,應為七千七百十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