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賊車闖基港 最高可罰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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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今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基隆市基隆港及其周邊道路空氣品質維護區」,未來將透過車牌辨識系統及路邊攔檢等稽查方式,加強進出基隆港柴油大客貨車排煙檢測管制,凡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出廠者,應符合稽查日前六個月內經排煙檢測合格,或取得環保機關核發有效期限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始可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未符合規定者,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最高處六萬元罰鍰。

環保局空噪科長李昆達表示,行駛基隆港柴油大客貨車約有七成五來自外縣市,其中車齡為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出廠且未檢測之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讓基隆港承受較大的汙染,為了兼顧港區經濟發展及環境品質,基隆市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四十條規定,依照汙染物特性及防治需要等要件,將基隆港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

管制範圍包括:一、基隆港東岸,自東海街聯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起,往中正路方向至中正路與台62甲快速道路交叉口路段止,二、基隆港西岸,自中山三路二十八號(西岸南櫃場)往光華路十一號(台基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入口)止,三、海洋廣場,孝三路與忠一路口起至愛三路與仁二路口止;管制範圍內全時段設置車輛辨識系統,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未符合管制規定之車輛行駛於空氣品質維護區者將先予稽查勸導,自四月一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呼籲未符合規定的車輛車主,盡速取得自主管理標章,以免受罰。

提醒各位車主除平時替自己的愛車落實必要的維護保養外,可主動至全國各縣市檢測站免費排煙檢測愛車並領取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只要出示有效期限內之自主管理標章將可自由通行各縣市空氣品質維護區,已完成核定包含基隆港、台北港、臺中港及高雄港等,以及預計劃設如轉運站、學校、醫院等處。